China Seismological Reference Model (CSRM)
中国区域地震学参考模型

“中国区域地震学参考模型”成果中心资料管理总规则

 

第一条:信息中心所收集的资料为国内科研工作者共享。信息中心资料包括Level 1和Level 2资料两种。其中Level 1资料为原始地震资料,Level 2资料为“中国区域地震学参考模型建设组”[1]为建设参考模型筛选过的地震资料、处理过的中间结果(如频散曲线)等。Level 1资料即时为国内科研工作者共享;Level 2资料在相关模型成果发表前为“中国区域地震学参考模型建设组”共享,在相关模型成果发表后为国内科研工作者共享。

第二条:科研工作者使用资料的范畴仅限于本人,所有资料使用时必须保证遵守原始资料的保密要求(http://chinageorefmodel.org/data_management_rules/confidentiality_requirements)。

第三条:Level 2 资料使用者利用资料所获得的研究成果需引用Level 2资料提供者的相关文章,并征询其作为可能合作作者的意愿。

第四条:凡涉及来源于中国地震台网中心的Level 1或Level 2资料的使用还需遵循此规则附则一(http://chinageorefmodel.org/data_management_rules/supplementary_provision_1)。

第五条:凡涉及来源于国家测震台网数据备份中心的Level 1或Level 2资料的使用还需遵循此规则附则二(http://chinageorefmodel.org/data_management_rules/supplementary_provision_2)。

第六条:对违反此规则的数据用户,信息中心将永久取消其共享资料的资格。对违反保密规则的数据用户,信息中心还将通告提供原始资料的资料中心及有关负责部门;违规者自负违规引起的法律及政治责任。

备注:[1]“中国区域地震学参考模型建设组”由下列机制形成 (http://chinageorefmodel.org/2016-meeting-decision.html):
“为模型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工作者将成为建设组成员。同时,凡是向信息中心提供有实际价值的原始资料或新方法的科研工作者都可成为建设组成员。在自愿基础上,建设组成员将成为参考模型各类成果的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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